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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25/7/15
【單位】計畫服務組
本校執行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說明與注意事項
一、計畫執行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2月底止,共計8個月。
 
二、經費請領:主計室已將計畫經費登錄於「指導教授」請購系統,請老師撥空至系統確認計畫金額,經費請領並於本校請購系統辦理動支請購。
1.研究助學金:補助每位學生每月6,000元,共計48,000元。
請學生每月填寫研究紀錄表(如附件2)送指導教授審閱,完成簽名及主管核章,與主計系統產出的請購單、印領清冊一起送核章程序。
(請購系統路徑如下:計畫請購查詢-->新增請購-->薪資/印領清冊-->大專生研究獎助金)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國科會核定的額度執行,由學生依申請書規劃的項目購買、將單據送指導教授審閱,再於主計請購系統動支。
各項單據需有本校抬頭「國立臺南大學」及統編(69116104),收據日期僅限計畫執行期間。本項經費如有結餘者,應如數繳回國科會
 
三、計畫變更: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參與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0點辦理,「執行期間,學生因資格不符或因故無法執行研究計畫(如休/退學),或指導教授因資格不符或因故無法指導研究計畫而辦理計畫註銷或終止者,應依校內程序提出簽呈、會請研發處函報國科會申請註銷或終止計畫,並將剩餘款項繳回國科會。
 
四、研究成果報告:計畫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經指導教授確認之研究成果報告,始符合「研究創作獎」評獎資格,逾期繳交不列入評獎;如不參加評獎,最遲須於執行結束3個月內繳交報告。
 
五、檢附本校執行國科會大專生計畫作業說明(附件1)、大專生研究紀錄表(附件2)及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附件3)供參考,其他相關規定或附件,請逕至國科會網頁查詢,